一、代理政策: 公司运作以代理制为主,进行品牌塑造和渠道整合。为鼓励有志之士合作经营,共创双赢,根据投资人实际情况,免收代理费、保证金,仅设定首批进货标准. 二、区域划分 区域划分:全国五大推广中心: 华中营销中心:河南、湖北、陕西、山西、江西、湖南 华南营销中心: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 华东营销中心:安徽、上海、江苏、浙江、福建 华北营销中心:天津、北京、山东、河北、内蒙 东北营销中心:黑龙江、吉林、辽宁 三、加盟条件: 我们按照加盟连锁企业的经营运作机制,进行品牌塑造与整合,从企业的CIS导入到市场的营销策略乃至后援服务都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经营体系。为了合作伙伴更好的进行经营,我公司特制定如下代理条件: 1、经营头脑:由于我们的产品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产品,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头脑精明、思想开放、远见卓识的人才与我们进行战略合作。
2、销售渠道:您必须具备有多年的经营经验,具有分销渠道尤佳,这样,在您代理我方产品的时候,您可以充分配合到我们对当地市场的开拓,并且可以保证您尽快的取得经济效益。 3、经营场所:你应具备经营场所,如:门市部、办公室或仓库。 4、经营人员:在经销初期,您必须具备核心员工2-4人,当然这些人员我们将会提供完善和系统的培训,以便他们可以尽快的进行工作。 5、一定量的资金:您必须具备一定的购货资金和适当的流动资金,如与我们确定合作关系,我们会专门为您作出正确的决策。 四、加盟类型: *省级、直辖市独家加盟:省区范围内独家垄断经营,可发展省级以下各级加盟商。 *地区或省会级城市独家加盟:地区或省会城市范围内垄断经营,可发展县级加盟商和普通加盟商。 *地(市)级城市独家加盟:地(市)级城市范围内垄断经营,可发展普通加盟商。 *县级独家或普通加盟:县级城市内独家经营或地(市)级普通加盟。 五、政策保障: 一切以市场为导向,以代理商的利益为出发点,以解决客户的需求为最终目的,服务无止境,合作无障碍。 1、品牌形象:全国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店面设计,授权“豫弘环保”商标、品牌及CIS系统的使用权。 2、产品承保:所有产品通过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质量承保,因产品质量导致治理效果不达标公司无条件退货,并赔偿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相关损失。 3、市场管理:严格的区域保护、规范管理、对各级代理商的权利义务划分明确,保护并协助代理商发展代理区域,统一制度,统一管理。 4、绩效升级:经总部考核,各代理商在经营动作中,业绩达到上级代理条件或在本区域内形成较强的影响力,可升级或享受上级代理商的相关权益。 5、价格保障:总部对各级代理商价格进行保护政策,制定民统一价格体系,无论总部还是经营代理商实行严格的等级价格,保障各级代理商获得持续渠道利润 |